三亚市财政局网(海南省地方公务员考试行测658是什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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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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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亚市财政局网,海南省地方公务员考试行测658是什么水平?
中等水平吧,具体还要看你的申论成绩和你所报考职位的其他竞争者的成绩。
总的来说三亚市财政局面试分数线一般是130分左右,但也存在例外,不绝对。
![三亚市财政局网(海南省地方公务员考试行测658是什么水平)](/static/artimg/20231110/654da70678918.jpg)
2. 三亚市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顺利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确保安置房的购买、分配达到合理统筹的管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市纳入国家2015-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安置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置房”,是指政府在指定棚改计划承建项目以外,另行集中购买商品住宅以解决被征收居民住宅差异化需求而收购用于实物安置的住宅房。
第四条 对安置房的购买和分配进行管理和监督,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保证安置房的购买和分配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主要职责部门的分工如下:
(一)市棚改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拟制安置房的购买方案、对购买安置房的资金进行预算审核、组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房源以及其他安置房的统筹管理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对安置房购买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审计部门负责对安置房的购买工作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支出合理,使用得当;
(四)监察部门对安置房相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安置房购买、分配等统筹工作,实施动态管理。购买安置房首先应考虑拆迁居民的安置意愿,尽量满足居民的合理安置需求。安置房分配应当公平、合理,先签订协议且按协议规定搬迁的业主,在分配安置时享有优先选择权。
3.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全面规范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雇员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综合行政执法雇员是指在市、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从事行政执法事务辅助性工作的编外人员。
第三条 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雇员原则上与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动派遣的方式派遣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工作。
第四条 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雇员的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分别负责市、区综合行政执法雇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雇员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用工
第七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综合行政执法雇员时,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称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招聘录用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招聘人员时,应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须按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设立的条件组织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第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派遣以下人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四)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
第十条 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雇员的岗前培训及培训考核工作,岗前培训不少于五天。岗前培训包括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军事训练。
第十一条 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应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第十二条 各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拟增加综合行政执法雇员人员时,需将人员有关材料报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审核,核准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后续
4. 当地工作满1年且缴税可购房一套?
三亚人才购房新政就像一颗小炸弹投到中国房地产,引发让人注目的反响。对于衣食住行,尤其是住房问题,历来就是国人的痛点,此次三亚人才购房新政一不小心砸中了这个痛点,具体如何操作,对哪些人群有利,这里分析一下:2019年10月15日,三亚市住建局与人发局联合发布了三住建【2019】第1316号文件,名为《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
但此次政策发布,似乎有意的是要低调,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出现正式的公文。然而饱受限购门槛所苦,言传“已经陷入水深火热,大批出逃”的海南地产人,还是从语焉不详的细枝末节中推断了政策的大体内容。
一石激起千层浪,从16日起,三亚地产圈内便开始疯传“限购放开了!”至声,但始终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终于,在10月18日,政府文件被披露,一场三亚地产人的狂欢开始了。朋友圈都是对政策的简单梗概,
三亚人才购房新政深度解读哪些人会从中受益!
实际引进并在三亚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符合琼人才局通【2019】24号文件精神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本人可申请购买一套住房。
“各类人才”的范围参照《三亚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三府办【2019】105号)相关条款规定,不受年龄限制。具体范围如下:
(一)经认定的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规定条件的大师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即海南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人才身份证明材料,本人或家庭成员的缴纳税证明或社保清单至市房产主管部门办理购房合同相关手续。持家庭成员资料办理的,需同时提供户口本或结婚证等身份关系证明材料。
上述政策,是文件的第一部分,也是地产圈人最为关注的部分经过仔细阅读,发现大家的解读有一定的误差。
首先,政策有明确的指向,是:实际引进并在三亚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
也就是说,有政府部门批复的相关人才认定和引进手续文件的,才能享受此政策。
其次,是要:符合琼人才局通【2019】24号文件精神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也就是说,符合标准前提且具有引进文件的各类人才,还是需要交纳个税或社保才能购房。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策中,没有明确要求“至少在海南累计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更具有弹性和空间。
第三,实际引进的人才,要持有人才证明材料和缴税证明或社保清单去办理购房合同相关手续。
另外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本政策追加了一个说明:不受年龄限制。
之前的政策中,或多或少提出了人才引进关于年龄的限制,如“4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海南企业办公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等。
从房产的角度来说,从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高龄人才来琼购房的限制。
(备注:琼人才局通【2019】24号文件,其中关于不落户购房部分主旨是:“未落户,但实际引进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至少在海南累计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急需紧缺人才实际引进的大学毕业生,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和“柔性引进的博士学位以上人才,聘期在三年以上且在海南服务一年以上的,在购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琼人才局通【2019】24号文件,关于人才不落户购房部分的概要
三亚人才购房新政深度解读哪些人会从中受益!
实际引进并在三亚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急需紧缺人才”是指符合三亚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所在工作岗位被纳入《三亚市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以下简称“《岗位目录》”)的人才。2019年第1批《岗位目录》见附件,市委人才发展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各重点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岗位目录》进行适时调整。(《岗位目录》用于依照本通知给予急需紧缺人才购房资格使用,不予其他政策文件中的急需紧缺人才待遇挂钩。)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用人单位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至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进行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经认定后持《三亚市紧缺人才证明》至市房产主管部门办理购房合同相关手续。
总体来说,此部分政策,弹性空间非常大。
首先,急需紧缺人才,是符合三亚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
其次,急需紧缺人才是所在工作岗位被纳入《三亚市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人才。
这个《岗位目录》才是本次政策的最重要内容。
根据琼人才局通【2019】第24号文件要求,急需紧缺人才,由各市县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领域”,以及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互联网产业、医疗健康产业、现代物流产业、海洋产业、金融服务业、会展业、教育文化体育产业等“十二个重点产业”,结合实际确定急需紧缺人才的范围和标准等,报省委人才发展局备案后实施。
而本次政策中,三亚2019年第1批《三亚市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共计373个岗位,房地产业19个岗位,海洋产业4个,会展业2个,教育问题产业12个,金融业18个,旅游业101个,热带特色高效农业5个,物流业88个,新兴科技产业73个,医疗健康产业51个,共十个产业。
其中,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岗位,超过100个。其中大部分,并没有要求具有相应的职称证书。
并且,没有数量限制!
这就大大降低了购房者的门槛,只要学历足够,在符合《岗位目录》的用人单位开具证明,在去政府单位去办理《三亚市紧缺人才证明》即可购房。
相比较之前的硬性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或社会保险1年、2年、5年的要求,这个门槛已经相当之低。几乎可以说是踩着人才引进的底线了。
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一是所谓“柔性引进”是什么标准;二是海南本地居民是什么待遇?
首先,所谓“柔性引进”,是指用人单位在不改变省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关系的前提下,吸引省外人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候鸟服务、退休返聘、对口支援及其他适宜方式,为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柔性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年龄不得高于70岁。
(摘自琼办发【2014】第34号文件《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暂行办法》)
其次,海南本地居民在购房方面,不限购买套数,但在贷款方面,首套30%,二套贷首付不得低于50%,三套起必须全款。
此类人才的层次都比较高,总量极小,从政策对旅居地产的影响角度来说,影响不强。
加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宣传力度,简化发放流程,提高发放效率。市属事业单位符合发放条件的人才,其住房租赁补贴由市财政局全额承担。
这项政策,映射出的问题是三亚对引进的人才进行租赁补贴的执行效果不佳,政府部门着重强要加强调宣传力度,简化发放流程,可见实际的执行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程度。
就个人而言,所谓的人才住房补贴制度,不太友好。
按道理说,本科学历,在三亚工作,按时缴纳税费和社保,也算是勤勤恳恳为三亚的经济发展添砖加瓦吧,但却不属于人才引进的范围内。
原因是:在人才引进政策发布过渡期,即2018年4月、5月在本地缴纳社保的,不享受人才引进的补贴。
也就是说,提前来海南工作的人才,不算是人才引进的人才。
觉得有失偏颇,在三亚工作的很多人,都是在本地读书后留下来的,在这里工作,生活,甚至成家,成为了新三亚人,为三亚发展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但是却不被“人才引进标准”认可。
当然,万事万物不可能是完美的,有缺陷,有瑕疵是正常的。只是希望政策能够更加完善,让更多为三亚发展流汗流泪的同仁们能够享受更多应有的福利吧!
5. 马加爵怎么被发现的?
2004年15日晚7时许,一名30多岁的摩托车司机到河西派出所报案称,在三亚市西河西路财政局附近亚航大厦对面的河边有一男子好像是公安部通缉的马加爵。
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按倒在地,随后带回所里审问。回到所里,民警用水将他的脸洗干净,为其换衣服。审问时,该男子承认他就是疑犯马加爵,至此马加爵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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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亚市财政局网,海南省地方公务员考试行测658是什么水平?
中等水平吧,具体还要看你的申论成绩和你所报考职位的其他竞争者的成绩。
总的来说三亚市财政局面试分数线一般是130分左右,但也存在例外,不绝对。
2. 三亚市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顺利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确保安置房的购买、分配达到合理统筹的管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市纳入国家2015-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安置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置房”,是指政府在指定棚改计划承建项目以外,另行集中购买商品住宅以解决被征收居民住宅差异化需求而收购用于实物安置的住宅房。
第四条 对安置房的购买和分配进行管理和监督,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保证安置房的购买和分配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主要职责部门的分工如下:
(一)市棚改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拟制安置房的购买方案、对购买安置房的资金进行预算审核、组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房源以及其他安置房的统筹管理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对安置房购买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审计部门负责对安置房的购买工作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支出合理,使用得当;
(四)监察部门对安置房相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安置房购买、分配等统筹工作,实施动态管理。购买安置房首先应考虑拆迁居民的安置意愿,尽量满足居民的合理安置需求。安置房分配应当公平、合理,先签订协议且按协议规定搬迁的业主,在分配安置时享有优先选择权。
3.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全面规范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雇员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综合行政执法雇员是指在市、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从事行政执法事务辅助性工作的编外人员。
第三条 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雇员原则上与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动派遣的方式派遣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工作。
第四条 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雇员的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分别负责市、区综合行政执法雇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雇员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用工
第七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综合行政执法雇员时,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称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招聘录用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招聘人员时,应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须按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设立的条件组织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第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派遣以下人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四)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
第十条 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雇员的岗前培训及培训考核工作,岗前培训不少于五天。岗前培训包括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军事训练。
第十一条 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应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第十二条 各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拟增加综合行政执法雇员人员时,需将人员有关材料报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审核,核准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后续
4. 当地工作满1年且缴税可购房一套?
三亚人才购房新政就像一颗小炸弹投到中国房地产,引发让人注目的反响。对于衣食住行,尤其是住房问题,历来就是国人的痛点,此次三亚人才购房新政一不小心砸中了这个痛点,具体如何操作,对哪些人群有利,这里分析一下:2019年10月15日,三亚市住建局与人发局联合发布了三住建【2019】第1316号文件,名为《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
但此次政策发布,似乎有意的是要低调,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出现正式的公文。然而饱受限购门槛所苦,言传“已经陷入水深火热,大批出逃”的海南地产人,还是从语焉不详的细枝末节中推断了政策的大体内容。
一石激起千层浪,从16日起,三亚地产圈内便开始疯传“限购放开了!”至声,但始终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终于,在10月18日,政府文件被披露,一场三亚地产人的狂欢开始了。朋友圈都是对政策的简单梗概,
三亚人才购房新政深度解读哪些人会从中受益!
实际引进并在三亚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符合琼人才局通【2019】24号文件精神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本人可申请购买一套住房。
“各类人才”的范围参照《三亚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三府办【2019】105号)相关条款规定,不受年龄限制。具体范围如下:
(一)经认定的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规定条件的大师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即海南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人才身份证明材料,本人或家庭成员的缴纳税证明或社保清单至市房产主管部门办理购房合同相关手续。持家庭成员资料办理的,需同时提供户口本或结婚证等身份关系证明材料。
上述政策,是文件的第一部分,也是地产圈人最为关注的部分经过仔细阅读,发现大家的解读有一定的误差。
首先,政策有明确的指向,是:实际引进并在三亚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
也就是说,有政府部门批复的相关人才认定和引进手续文件的,才能享受此政策。
其次,是要:符合琼人才局通【2019】24号文件精神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也就是说,符合标准前提且具有引进文件的各类人才,还是需要交纳个税或社保才能购房。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策中,没有明确要求“至少在海南累计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更具有弹性和空间。
第三,实际引进的人才,要持有人才证明材料和缴税证明或社保清单去办理购房合同相关手续。
另外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本政策追加了一个说明:不受年龄限制。
之前的政策中,或多或少提出了人才引进关于年龄的限制,如“4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海南企业办公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等。
从房产的角度来说,从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高龄人才来琼购房的限制。
(备注:琼人才局通【2019】24号文件,其中关于不落户购房部分主旨是:“未落户,但实际引进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至少在海南累计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急需紧缺人才实际引进的大学毕业生,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和“柔性引进的博士学位以上人才,聘期在三年以上且在海南服务一年以上的,在购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琼人才局通【2019】24号文件,关于人才不落户购房部分的概要
三亚人才购房新政深度解读哪些人会从中受益!
实际引进并在三亚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急需紧缺人才”是指符合三亚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所在工作岗位被纳入《三亚市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以下简称“《岗位目录》”)的人才。2019年第1批《岗位目录》见附件,市委人才发展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各重点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岗位目录》进行适时调整。(《岗位目录》用于依照本通知给予急需紧缺人才购房资格使用,不予其他政策文件中的急需紧缺人才待遇挂钩。)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用人单位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至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进行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经认定后持《三亚市紧缺人才证明》至市房产主管部门办理购房合同相关手续。
总体来说,此部分政策,弹性空间非常大。
首先,急需紧缺人才,是符合三亚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
其次,急需紧缺人才是所在工作岗位被纳入《三亚市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人才。
这个《岗位目录》才是本次政策的最重要内容。
根据琼人才局通【2019】第24号文件要求,急需紧缺人才,由各市县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领域”,以及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互联网产业、医疗健康产业、现代物流产业、海洋产业、金融服务业、会展业、教育文化体育产业等“十二个重点产业”,结合实际确定急需紧缺人才的范围和标准等,报省委人才发展局备案后实施。
而本次政策中,三亚2019年第1批《三亚市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共计373个岗位,房地产业19个岗位,海洋产业4个,会展业2个,教育问题产业12个,金融业18个,旅游业101个,热带特色高效农业5个,物流业88个,新兴科技产业73个,医疗健康产业51个,共十个产业。
其中,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岗位,超过100个。其中大部分,并没有要求具有相应的职称证书。
并且,没有数量限制!
这就大大降低了购房者的门槛,只要学历足够,在符合《岗位目录》的用人单位开具证明,在去政府单位去办理《三亚市紧缺人才证明》即可购房。
相比较之前的硬性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或社会保险1年、2年、5年的要求,这个门槛已经相当之低。几乎可以说是踩着人才引进的底线了。
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一是所谓“柔性引进”是什么标准;二是海南本地居民是什么待遇?
首先,所谓“柔性引进”,是指用人单位在不改变省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关系的前提下,吸引省外人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候鸟服务、退休返聘、对口支援及其他适宜方式,为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柔性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年龄不得高于70岁。
(摘自琼办发【2014】第34号文件《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暂行办法》)
其次,海南本地居民在购房方面,不限购买套数,但在贷款方面,首套30%,二套贷首付不得低于50%,三套起必须全款。
此类人才的层次都比较高,总量极小,从政策对旅居地产的影响角度来说,影响不强。
加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宣传力度,简化发放流程,提高发放效率。市属事业单位符合发放条件的人才,其住房租赁补贴由市财政局全额承担。
这项政策,映射出的问题是三亚对引进的人才进行租赁补贴的执行效果不佳,政府部门着重强要加强调宣传力度,简化发放流程,可见实际的执行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程度。
就个人而言,所谓的人才住房补贴制度,不太友好。
按道理说,本科学历,在三亚工作,按时缴纳税费和社保,也算是勤勤恳恳为三亚的经济发展添砖加瓦吧,但却不属于人才引进的范围内。
原因是:在人才引进政策发布过渡期,即2018年4月、5月在本地缴纳社保的,不享受人才引进的补贴。
也就是说,提前来海南工作的人才,不算是人才引进的人才。
觉得有失偏颇,在三亚工作的很多人,都是在本地读书后留下来的,在这里工作,生活,甚至成家,成为了新三亚人,为三亚发展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但是却不被“人才引进标准”认可。
当然,万事万物不可能是完美的,有缺陷,有瑕疵是正常的。只是希望政策能够更加完善,让更多为三亚发展流汗流泪的同仁们能够享受更多应有的福利吧!
5. 马加爵怎么被发现的?
2004年15日晚7时许,一名30多岁的摩托车司机到河西派出所报案称,在三亚市西河西路财政局附近亚航大厦对面的河边有一男子好像是公安部通缉的马加爵。
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按倒在地,随后带回所里审问。回到所里,民警用水将他的脸洗干净,为其换衣服。审问时,该男子承认他就是疑犯马加爵,至此马加爵被警方逮捕。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